湖州南太湖环保能源有限公司1000吨炉排炉垃圾焚烧发电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一次公示

2022-05-16 15:50 来源:湖州南太湖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湖州南太湖环保能源有限公司1000吨炉排炉垃圾焚烧发电改造项目(项目代码2110-330503-04-01-233304),建设单位为湖州南太湖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建设地址位于湖州市南浔区和孚镇长超村长超山东矿区,于现有厂区内5#炉西侧,不新增用地,建设性质改扩建。

企业现有2×400t/d机械炉排垃圾焚烧炉1#炉、2#炉)、1×300t/d机械炉排垃圾焚烧炉3#炉)、1×400t/d机械炉排垃圾焚烧炉(4#炉)、1750t/d 机械炉排垃圾焚烧炉5#炉)配2×7.5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1#机、2#机)、1×7.5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3#机)、1×18MW 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4#机),总处理生活垃圾能力2250t/d。现有工程主要生产工艺为生活垃圾进入垃圾焚烧炉进行焚烧处理,利用焚烧处理过程产生的余热用于发电上网,最终实施生活垃圾的“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1#~4#焚烧炉烟气采用SNCR脱硝+减温塔+半干法脱酸+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器”处理工艺,最终通过1100m高烟囱排放5#焚烧炉烟气采用“SNCR脱硝+半干法脱酸+活性炭喷射+NaHCO3干粉喷射+布袋除尘器+湿法脱酸+SCR处理工艺,最终通过1根高99.8m的烟囱排放;一、二、三期项目各类废水经处理后部分回用,部分处理达标后纳入和孚污水处理厂;四期渗滤液处理系统采用预处理(包含混凝沉淀及调节池)+厌氧UASB+MBR系统(二级A/O+超滤UF+纳滤NF+反渗透RO+DTRO(浓液减量)处理后回用,其他废水经预处理后部分回用,部分处理达标后纳入和孚污水处理厂;各设备噪声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防治措施后满足标准要求;焚烧后产生的炉渣、飞灰经收集后妥善处置,其他一般固体废物焚烧处置或资源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

本期工程设计日处理规模为1000t/d,配套建设11000t/d机械炉排垃圾焚烧炉(6#炉)+1台中温超高压余热锅炉+130MW高转速中温超高压再热抽凝式汽轮机+135MW发电机,并在厂址南侧湖盐公路北侧新增地块新建炉渣资源化处理车间。本期工程焚烧炉协同处置300t/d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100t/d污泥。本期项目建成后,拆除原有一期工程(1#2#炉)和二期工程(3#炉)3台焚烧炉,总设计处理能力为1100t/d,原一期、二期垃圾处理能力由本期项目替换。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要求建设单位对本次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

、建设单位名称与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湖州南太湖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地址:湖州市南浔区和孚镇长超村长超山东矿区

联系人:张景辉  联系电话:18157255962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浙江九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一路202

电子邮箱:438071576@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为征求周边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有关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等方面的建议和意见,特将本项目进行网上公示,具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见本公示网站附件。

提交公众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填写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后,可通过网络(电子邮件或即时通讯软件如QQ、微信等)、邮寄(EMS或第三方快递)和现场直接提交等方式,将公众意见表交由建设单位或者环评编制单位。具体项目基本情况和公众意见征求事宜可电话咨询。

建设单位将如实记录并保存公众提交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原件,环评编制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和回应公众各项意见和建议要求,并将公众意见、建议向项目建设单位、工程施工设计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反映。

征求公众意见时间:公示之日起至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完成时,预计约15个工作日

 

 

 

公告发布单位:湖州南太湖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22516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