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水利厅副厅长蒋如华一行莅临台州旺能指导节水工作

2022-01-14 22:54 作者:张筱清 来源:台州旺能

近日,浙江省水利厅副厅长蒋如华一行莅临台州旺能指导节水工作,台州市水利局局长姚加健、路桥区副区长钟春仁及区府办等相关部门领导陪同。


蒋如华副厅长一行首先参观了台州旺能的中控室和环保展厅,台州旺能总经理王振东介绍了企业的基本情况,并详细讲解了企业应用的智慧管网漏水监测系统,采用DCS等信息化手段,24小时不间断监测企业管网的动态水流量变化,根据压力报警等直观依据从而判断地下管网和输水管是否出现漏损,企业可以及时发现并解决用水问题,节约水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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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蒋如华副厅长一行与台州旺能总经理王振东进行了座谈。会上,王总详细汇报了公司取水及节水工作情况。近年来,台州旺能始终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新时期治水方针。坚持从观念、意识、改造措施等方面把节水放在优先位置:倡导公司全体员工节水节电,转变水资源“取水不尽,用之不竭”的观念,牢固树立惜水、节水意识;强化节能降耗管理,大力推广应用节水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升级改造化水车间处理工艺和冷却塔水池排污系统,将冷却塔排水回用于车间、地磅房和垃圾卸料平台清洗,提高水资源重复利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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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完汇报,蒋副厅长充分肯定了台州旺能的节水工作,同时强调了相关部门要加强对节水标杆引领行动的政策引导和支持,为企业做好服务。


据悉,12月28日,省水利厅、省经信厅、省教育厅和省建设厅等7部门发布《浙江省水利厅等七部门关于公布浙江省2021年度节水标杆单位名单的通知 》(浙节水办〔2021〕37号)文件,台州旺能荣获“浙江省2021年度节水标杆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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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在省经信厅、省住建厅、省水利厅发布的《关于公布2019年前省级节水型企业复评合格企业名单的通知》(浙经信绿色〔2021〕213号)文件中,台州旺能通过省级节水型企业复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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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节水型企业水资源费减征管理办法》,获得省级节水标杆企业称号的取水户将享受三年有效期水资源费减征50%政策。这不仅是对台州旺能节水工作的充分肯定,同时台州旺能也将充分发挥节水标杆的示范引领作用,将节水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多措并举推进落实节水技改工作,管理与技改并进,让节水成效再上新台阶。